西安就业补贴政策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02-16浏览次数:0

导语 《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“一带一路”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》第一条说明,应届高校毕业生(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、留学回国毕业生、技工院校高级班(预备技师班)毕业生)在西安就业落户,签订劳动合同,并交纳社会保险的,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补助,并发放“‘西’纳英才、‘安”心乐业大礼包”。
  《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“一带一路”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》第一条说明,应届高校毕业生(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、留学回国毕业生、技工院校高级班(预备技师班)毕业生)在西安就业落户,签订劳动合同,并交纳社会保险的,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补助,并发放“‘西’纳英才、‘安”心乐业大礼包”。
  补贴政策官方链接:http://xahrss.xa.gov.cn/news/zwyw/17010.htm
  如何申请补贴?
  申请对象
 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(含西咸新区)就业,签订劳动合同、参加社会保险并落户的应届毕业生(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、留学回国毕业生、技工院校高级班(预备技师班)毕业生)。
  奖励标准
  经审核后,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,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。
  申请提交材料
  1、申请表原件; 2、毕业证书或留学回国学历认证复印件; 3、企业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复印件;
  奖励申请程序
  申请时间: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11月底或次年4月底。
  申请流程:应届毕业生个人填写申请表(包含个人银行卡号),按以下程序提交材料:1、就业至中央派驻西安企业、省属企业、市属国有企业,省市属机关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向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,由市人才中心受理,奖励补助由市人才中心直接拨付至老员工本人银行账户;2、就业至区(县)、开发区所属企业单位的毕业生向单位社保缴纳所属地的区(县)、开发区人才中心申请,区(县)、开发区人才中心。奖励补助由区(县)、开发区人才中心直接拨付至老员工本人银行账户。
  办理地点 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;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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